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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摘要】
近年来,我国突发事件频繁发生,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。面对突发事件,媒体的社会责任担当,不仅是操作层面上的技术议题,更是一种理念、精神上永恒的追求。此外,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,突发事件报道如何应对其面临的挑战,都是本文将探讨和研究的问题。
【关键词】
突发事件 媒体 社会责任 挑战
3月16日起,当日本还陷在由地震引发的核泄漏危机时,中国却陷入一场莫名的抢盐狂潮。虽然卫生部门第一时间就辟了谣,但老百姓为什么容易轻信谣言?
原因在于人们对媒体公开信息的不信任——突发事件发生后,媒体经常报喜不报忧,权威专家常以安抚民众情绪的角色出现;地方重大恶性事件经常瞒报,等到事情闹大了,兜不住了,相关方面才被迫承认事态的严重性。这样的事情反复多次后,媒体在公众心目中就失去了权威性和可信度。
那么,被称为“社会的瞭望者”和“历史的记录者”的媒体,在突发事件报道中如何担当社会责任呢?
一.“突发事件”的概念界定
根据我国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规定,对突发事件的概念界定是:“所谓突发事件,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,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。”
正因为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、不确定性、危害性或危机性的特点,公众的信息需求显得比平时更为急迫,媒体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公开信息就显得十分重要。在新闻实践中,社会人的道德伦理与新闻人的专业素养却时时出现两难困境,值得我们探讨和深思。
二.新闻价值的挖掘 VS 新闻伦理的坚守
——以2008.5.12汶川大地震为例
汶川发生8.0级特大地震,这样的突发性灾难,想回避痛苦是不可能的,关键问题是如何表现痛苦,表现痛苦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。就拿对“最坚强中国警察”蒋敏的采访来说,她在大地震中失去了包括父母、女儿在内的十个亲人,但仍然坚守工作岗位上,这一事件有很大的新闻价值,这样的典型也是媒体绝对不会放过的。
但看看记者是如何采访的:“你在救助这些灾民的时候,看到老人和小孩,会不会想到自己的父母和女儿?”从心理学的角度讲,此时的她是在潜意识里,用繁忙的工作去强制自己不要去想那让她撕心裂肺的伤痛,可记者偏偏要解开伤疤,更过分的是,此后她被某门户网站“请”到嘉宾访谈间接受采访,她坦言已不记得多少次因为难受而晕倒。
对于记者来说,报道大于一切吗?在灾区某地现场,有个营救员正在抢救伤病员,但由于这个营救员挡住了摄像机位,一位主持人却对营救员说:“你让让好不好,我们先拍。”大家都说救人要紧,这位主持人却说:“只要5分钟就好。”
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,对突发事件的真实记录与直播,追求现场感、真实性是记者的责任,但追求客观真实并不是忽视人的价值、生命与尊严,追求“热点”、“焦点”更不应该忽视广大受众的心理承受力。如何在报道中科学、合理地融人人文关怀精神,如何避免大众传媒的媚俗痼疾,如何坚守住新闻伦理的底线,是每一个新闻人必须严肃思考的课题。
三.新闻观点的倾向、预判 VS 新闻镜像的平衡、真实
——以2010.10.16“我爸是李刚”事件为例
这里所讲的“平衡”,来自《南方周末》记者傅剑锋的观点:“在调查上态度是冷静与中立的,在语言表述上是不作价值判断与价值预性并且中性化的,在整个报道形式上是关键均衡并且富于建设性的。这就是我所认为的‘平衡’的基本内涵。”
突发事件报道由于其特殊性和不确定性,应对于观点的交锋和客观的事实予以最大限度的客观呈现,将其中的是非曲直,交由读者自己去思考和判断。特别在负面报道中,媒体要着重于第一手信息和多方观点的采集,注意权威性意见的整理和建设性意见的提出,避免预先的价值倾向判断影响报道的客观性。
比如“我爸是李刚”事件中,媒体疯狂报道李刚父子“道歉作秀”一说,我不完全认同。从传统上看,中国是个好面子的民族,并无多少认错的习惯,特别是身为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刚这样一个官员,能够主动站在镜头前道歉,本身是要具备勇气的。道歉也好,谢罪也好,给民众传递的只是一种姿态,尽管它并不能减轻对李启铭的法律处罚,但表明了肇事者家人对这一事件的认知态度,不管李启铭是否真正反省,父亲李刚的态度和做法是值得肯定的。
在李启铭驾车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中,媒体在感情上的“预判”很多——河北大学“封口令”、“道歉作秀”、官员“五套房产”的腐败……固然这来自于媒体人的热心和正义感,但这不是让客观、平衡”和冷静缺位的理由。当感情的喧嚣沉寂,理性的思考重寻支点之时,我们才会发现非理性的推波助澜会产生多么大的后果。
四.新闻消费主义 VS 人文精神关怀
——以2008.7.1杨佳袭警案为例
突发事件报道中媒体在人文关怀上的缺位。究其根本,是“新闻传媒的发展理念冲突和混乱……一些新闻传媒在‘新闻消费主义’、‘新闻平民化’的幌子下,热衷追逐、满足受众的感官需求,强调媒介的市场战友招术,而放弃了对人的深刻的关心和关注。”
以2008年7月份发生的杨佳袭警案为例,诚然,杨佳是杀害6名警察的犯罪分子,但这并不意味着杨佳就要被媒体贴上“毫无人性”“心理扭曲”的标签。对于杨佳的犯罪事实,有些媒体一开始就误导读者给他贴上妖魔化的标签,“像这把血债累累的刀的拥有者完全可以用‘丧心病狂’、‘穷凶极恶’、‘毫无人性的暴徒’来形容”,这根本没有透过表面的犯罪现象,深挖其背后的多种影响因素,而是将新闻大大地消费了一把。
新闻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中的“人”时,应该避免过分的戏剧化、个人化,避免使受众忽略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深层次原因和核心问题,而仅仅停留在表层现象的展示上,媒体如果过分渲染气氛,使突发事件过于戏剧化,就会无形中蒙蔽住受众的双眼。
新闻通过一种个人化的、戏剧化的、不连贯的形式展现在受众面前,受众难以看清事件背景、问题根源和现实意义,让受众觉得自己的生活环境混乱无序。在理性的情况下,新闻信息需要更加具有分析性、更有高度,更能反映核心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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